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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 6:00 )以起床铃为准,按时起床,五分钟内离开宿舍锁好门,迅速参加集会或早操。
升旗、早操:( 6:00 — 7:30 )起床后 10 分钟内,以快、静、齐标准到指定地点集合,各班整队清点人数,准时出操,步伐整齐,口号响亮。升旗必须着校服。
早自习:( 6:30 — 7:00 )早操后迅速到教室上早读。值周生上岗。
早餐及内务:( 7:00 — 7:50 )早自习后,排队就餐,爱惜粮食,不乱扔饭菜,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楼和教学楼,按要求整理宿舍内务。
预备:(含上、下午)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预备铃响后进行课前一支歌活动。
上课:(含每节课)老师走上讲台后,班长喊“起立”,全体同学起立后向老师行注目礼,老师回礼后坐下;上课期间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出入教师。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全体同学起立,请老师先行,然后有秩序离开教师。
自习课:(含全天)自习课为正式课,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不得在教室内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
课间休息:(含全天)课间休息期间,不得在教学楼内外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吹口哨、起哄、拥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环境卫生(含厕所卫生)。
课间操:( 9:50 — 10:10 )上午第二节课后,所有在校生必须按时认真地列队做好课间操。
午休:午休期间,不得在公寓楼、教学楼、校园内喧哗打闹,或做影响他人休息或违犯学校纪律的事,不得擅自外出。预备前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工作。
课余活动:每天第七节课后,按规定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值日生打扫教室。
就寝前:下晚自习后,要按时进入公寓楼,抓紧洗漱,不得向走廊、卫生间、阳台、宿舍内泼倒污水、乱扔杂物,不得在公寓楼内作剧烈运动,大声喧哗、拥挤、起哄、打闹,不得在校园逗留或进行体育锻炼。
就寝:熄灯铃响后,要全部进入宿舍休息,不得在宿舍内高声谈笑,不得串寝,不得点蜡烛或进行其它违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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