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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公寓管理总则
根据上级有关学生公寓管理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使全体住宿学生有一个学习、就寝的良好环境,注重学生养成教育、体现管理思想,特制定公寓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会宿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学工部设专职宿管人员,认真检查、评比,并进行宿舍财产、卫生、纪律等项的管理。
2. 公寓楼设教职工值班室,晚 9 时至早 6 时,具体参与宿舍管理。
3. 专职公寓管理员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督促、评比并落实奖罚。学工部专职管理人员周一至周五每天检查或抽查宿舍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4. 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作用,由学生会宿管部协助学工部专职公寓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5. 学校固定宿舍楼的开门落锁时间,一般情况执行上课落锁,下课开门,未经学工部允许,任何滞留宿舍人员都将追究相应的责任,擅自闯入宿舍楼者按治安条例送有关部门处理。
6. 全体就寝人员均应树立“公寓是我家,洁静靠大家”的卫生意识和“我是宿舍一分子,我把宿舍当我家”的爱校观念,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与评比。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文明现象及月度文明宿舍和最差宿舍均在校园新闻栏目中予以公布。
7. 强调宿舍文明是学生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此作为评价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1. 学生住宿由学工部统一分配调整,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 学生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制度。晚归者需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胸卡),在值班室认真登记,并接受处理。
3. 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准滞留宿舍,因病因事须持有关证明方可进入。凡未经批准,男生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 严禁校外人员出入学生宿舍或留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 宿舍卫生值班制度。宿舍由寝室长负责,坚持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争创文明宿舍。对于检查中发现脏、乱、差的宿舍在校园新闻栏目中予以曝光。
6. 进入宿舍,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讲普通话。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不准在宿舍楼内进行经商、赌博、酗酒、玩球等一切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抽烟,违犯者从重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文明现象在校园新闻栏目中予以曝光。
7. 不准向窗外泼水,向楼道内泼水、焚烧纸张等,不准将剩饭菜、杂物等乱倒,讲究公共道德,讲究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8. 不准在宿舍内外墙壁上乱画、乱写和张贴,不准将自行车放在宿舍楼道内。
9. 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按 1—3 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设施。新生入校要交财产押金,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个人财产清单”清查设施,手续齐全者可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损坏物品一律扣款,由班主任签字方予修配,不得私自调换和另加门锁。
10. 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11. 宿舍成员有维护本宿舍集体荣誉和利益的权利和义务,大家应互相帮助,互相团结,共同抵制不文明、不健康的风气,积极开展文明、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创造和谐、温馨的气氛,为宿舍文化建设做贡献。
三、学生公寓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1 、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不准备外人随便进入,来访来客必须在值班室登记,不准私自留宿外人;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备滞留宿舍,因病需休息的,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和学工部盖章的请假条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在宿舍休息。
2 、全体就寝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保障楼内消防设施、门窗完好,损坏赔偿并及时修理。公共洗手间、楼梯间等窗户要加装防盗网。
3 、严禁在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棍棒等。
4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线路,严禁使用任何电热器件、酒精炉和煤炉等明火设备;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工具。
5 、严禁在宿舍内抽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等。
6 、加强防盗意识,离开宿舍要锁好门窗,夜晚休息要上好门栓。严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于宿舍内。
7 、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及时将学生疏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职责
1 、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按时开门、锁门。上午 8 时下午 2 : 30 (冬季)或 3 : 30 (夏季)按时锁门;上午 11 : 55 下午 4 : 20 (冬季)或
4 : 50 (夏季)开门;夜间 10 : 00 锁门早上 5 : 50 开门。
2 、学生上课期间,认真及时检查各宿舍。不准任何学生及无关人员在宿舍逗留;有病需休息的,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和学生工作部盖章的请假条方可留宿舍休息或进入宿舍。管理员要认真登记滞留宿舍学生详细情况。若在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滞留宿舍的学生或未登记的学生,按
1 元 / 人次扣除管理员浮动工资。
2 、按时打扫公寓卫生,保持公寓内清洁。公寓管理员每天上下午要分别对寝楼内走廊、楼梯及扶手、卫生间、洗手间进行打扫,上午必须用拖把把地面拖净,及时清理公寓内垃圾,始终保持公寓内清洁卫生。
3 、定期对楼内设施进行喷药、消毒,消灭蚊蝇等,严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4 、保障楼内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管理员要经常对楼内公共设施(包括消火栓、墙壁开关、廊灯、墙壁、楼梯窗户、洗手间窗户及楼梯扶手等)进行检查,保障楼内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如发现有损坏现象,必须找出具体责任人,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由管理员负责照价赔偿。
5 、配合值班教职工、学生会安全部检查学生就寝,按时开、关灯,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6 、处理学生公寓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冷静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科室,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五、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1. 宿舍卫生管理要求:
( 1 )有文明公约,值日表贴于门内侧;
( 2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布局合理,装饰美观合理、高雅;
( 3 )门前无垃圾、积水,无脏迹;
( 4 )不向楼外窗外走廊泼水扔脏物;
( 5 )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尘土;
( 6 )地面、墙壁、屋顶干净,无积尘、无蜘蛛网;
( 7 )床单、被褥、枕巾一致、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 8 )被子叠成统一的有角有棱的方块状摆放在同一方向;
( 9 )床面平整无杂物,床位在指定方位;
( 10 )桌(柜)面干净,餐具、镜子、毛巾、牙具、化妆品、装饰品等摆放整齐,脸盆、鞋子统一放置床下规定位置,鞋跟朝外。
2. 宿舍卫生评分标准(百分制):
( 1 )门窗卫生( 20 分):门窗安全完好 10 分;门窗玻璃干净明亮,门窗无尘无脏迹 10 分。
( 2 )床铺卫生( 30 分):每一床铺 3 分,被子叠放整齐得 1 分;床铺干净卫生,无杂物无床帷得 2 分,八张齐共计 24 分,被子叠成统一形状,放在同一方位,整体美观合理得
6 分。
( 3 )墙壁卫生 5 分:宿舍内外墙壁干净、无乱贴、乱划、无蜘蛛网、无脏迹得 5 分,否则一处扣 1 分。
( 4 )地面 10 分:宿舍内外地面每天上午、下午各打扫一遍,打扫干净得 10 分,打扫不彻底酌情扣分。
( 5 )物品摆放 40 分:
①桌(柜)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得 10 分,随处摆放酌情扣分。
②水瓶、脸盆摆放整齐,毛巾叠成同一形状,放在同一方位得 10 分,随意摆放一处扣 1 分。
③鞋子在床下摆放整齐,跟外尖内,床下无杂物得 10 分,随意摆放一处扣 1 分。
( 6 )总体布局整齐、合理、美观大方得 5 分。
( 7 )每周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其平均分为该班、该星期的宿舍卫生分。
( 8 )违纪分单计,在月平均分或周平均分中扣除。
( 9 )宿舍同学主动参与楼道、厕所等公共卫生打扫,可酌情加分。
3. 检查评比
学工部每星期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各宿舍的卫生状况、遵守纪律情况、晚上就寝情况。宿舍卫生严格按照《宿舍卫生管理要求的规定》检查记分,宿舍纪律按《学生宿舍严重违纪处理办法》实行,并将宿舍总分,违纪扣分及时通报各班或公布。
六、学生公寓管理奖惩办法
学生会生活部、女生部、安全部对每日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对于违纪情况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部专职公寓管理员不定时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分,结合学生会生活部每日检查结果(各占 50% ),评出月度文明宿舍和最差宿舍。
1. 总积分前十二名(男生宿舍六名、女生宿舍六名)的宿舍,学工部授予“文明宿舍”称号,奖励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成绩“ 0.5 ” 分,奖励该宿舍 20 元,并在校园新闻栏目中予以表扬。
2. 总积分后十二名(男生宿舍六名、女生宿舍六名)的宿舍,评为“最差宿舍”,对于学生会女生部和安全部查寝中发现的经常性违纪的宿舍,同样视为“最差宿舍”。其所在班级月度达标成绩减
0.5 分,扣其所在班级班费 20 元。
七、学生公寓违纪处理办法
1. 学生在宿舍内抽烟喝酒一人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0.5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并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 学生在宿舍内打架斗殴一人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1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3. 学生在宿舍内赌博一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1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没收赌具、赌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4. 上课时间学生无故在宿舍内逗留,一人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0.5 分,并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 学生不按规定时间就寝,或无正当理由晚归者一人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0.5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并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6. 学生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或未经允许留宿外人者,一人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1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并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7. 私自换锁又不向学工部交钥匙而影响宿舍正常检查,该次卫生成绩按“ 0 ” 分处理。一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1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并对该宿舍进行通报批评。
8 、在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棍棒等,发现一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1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并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9 、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线路;使用电热器件、酒精炉和煤炉等明火设备,在宿舍内做饭;熄灯后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工具,发现一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1 分,当月不得评文明宿舍,并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10 、故意破坏寝楼内公共设施或寝室内公共设施,按 1—3 倍赔偿,一次扣该宿舍所在班级月达标总成绩 2 分,并参照《学生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