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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 |||||||||||||||||||||
| 来源:党办 日期:2009年06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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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学校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一般为半年)→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学校党委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表内评定意见要求真实客观,还应另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学校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批准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后,填写《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和审查人员印章)。 七、入党培训 学校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内容。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进行教育、帮助、督促。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要求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又未能包括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通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会议主要议程为: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或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注明实到党员人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人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委、支部要指派委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做进一步考察,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后,要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后一个月内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门审批。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不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学校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所在党支部组织进行)。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学校讨论审批。 十七、转正 预备期满,本人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考察合格,报请市委组织部,转为正式党员。 具体程序是: 1.本人在预备期满及时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审查;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学校党委审批; 6. 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学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一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 各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 200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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