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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精神,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20109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10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  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20102011两年,中央共评审确定了两批66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其中我省42所。目前,首批改革示范学校已经开始了项目建设,第二批改革示范学校进入最后评审阶段。为推进落实《意见》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精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结合以往项目申报、复核和建设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制建设,扎实推进第一批项目学校按要求落实项目建设任务

  各地要加强对第一批项目学校落实建设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项目学校建设工作进展,在经费、政策、条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帮助项目学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项目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各项目学校要从项目任务书批复之日起,每半年上报一次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任务落实进展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数据信息。第二批、第三批项目建设的质量监测工作照此进行。上报工作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监测”子系统进行。

  各批次项目建设情况上报的具体时间、内容要求以及项目学校用户的名称、授权密码另行通知。第一批项目学校做好上报项目进度准备工作。

  二、强化责任管理,加快推进第二批项目学校编制科学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

  第二批项目学校要加强示范校建设的领导,落实责任管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近期,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复核,并继续实施抽查现场答辩机制,基本程序和要求与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立项时基本一致。已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发展示范校的项目学校做好现场答辩准备工作,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学校名单和答辩具体安排将于近期在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示范校专栏公示(www.tvet.org.cn)。

  三、加强申报管理,认真筹备第三批项目学校的遴选、申报和支持建设工作

  按照计划,2012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上半年启动。为做好第三批项目遴选申报和评审复核工作,教育部拟采取项目库管理机制。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省重点扩权县按照《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认真筛选备选项目学校。市、县属学校,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统一汇总后,省属学校由主管厅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入库学校名单,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评审将从入库学校中产生。被确定入库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立项”子系统上报至中央数据库。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第三批项目学校遴选申报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入库学校项目申报指导,支持改革发展基础好的备选项目学校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加强建设,为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申报立项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地方预审推荐

  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本地符合条件学校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召开首批国家改革示范学校项目联系人与拟申报学校相关人员的交流会,深刻领会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内涵,全面把握申报重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地申报项目学校进行预审遴选工作,拟推荐申报的市、县属项目学校(含技工学校),由省辖市市级、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部门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省属学校经所属厅局同意后,直接报省教育厅。

  (二)、提交申报材料

  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意见》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会同人资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组织预审、遴选和申报工作,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申报项目库学校基本符合条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材料

  本地区推荐申报2012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排序名单、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提交excel格式的电子表格。

  2.学校提供的材料

  申报第三批示范校建设项目库学校制定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突出特色、重点任务、保障条件和实施步骤等,暂按2011年教育部提供的版本编写)。  请各省辖市将申报第三批示范校建设项目库学校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刻录为1张光盘,于1226日前将光盘和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至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见附件2)的有申报意向的学校认真学习《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2011]167号)文件,深刻领会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义,全面把握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认真按照建设计划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各地要组织召开首批被确定为国家改革示范学校的项目联系人和拟申报学校校长及项目联系人的交流会,全面把握申报重点,探讨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参照前两批国家改革示范学校的申报材料,制定和填写拟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

(三)为指导各地、各学校申报工作,我们搜集了《申报填写说明》,请各地、各学校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并参照《申报填写说明》制定相关申报材料。  

(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规划方案》(2011版编制提纲)、《申报填写说明》以及《拟申请示范校项目库学校基本情况表》等相关文件请从hnsfx2012@163.com邮箱下载,密码hnsfx666.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楼D822房间,联  人:王 凯,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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